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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种种
事出有因
规范措施
权在大家
规范大家谈
 

产生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  行政权力的无限制扩张

    国务院56号文件指出:“我国这些年来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腐败案件,大多数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搞内幕交易、虚假招标有关。”其实,导致招投标难以规范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门没有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权力无限扩张,对于国家要求的招投标统一不仅不积极配合,而且千方百计阻挠。

◆  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干预举世瞩目

    国务院56号文件指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

    鉴于此,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明确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列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  评标的独立性没有切实保证

    评标专家库分散在各部门管理,评标专家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无法切实保证;

◆  招投标回避制度没有严格执行

    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当前的招标场所基本都是行政部门的下属组织,有的招标代理也与之存在隶属或者利益关系,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还直接作为专家参与评标;

◆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各自为政

    2006年9月25日国家涉招投标六部委联合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指出:招投标行业还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信用监管难以统一。国务院批准的具备招投标监督资格的部委是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和商务部。但这些部门在制定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与《招标投标法》不一致甚至相冲突。这造成了市场上的不公正与不统一。国家已经组织力量制定措施大力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