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行业自律 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
健全共同评议评标专家机制的有关办法
相关依据
◆ 国务院5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客观公正。为切实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要逐步对现有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吸纳一定比例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专家组建评标专家库。”
◆ 国务院56号文件还要求:“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者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 国务院56号文件要求“严明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务、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同时建议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国务院56号文件授权统一跨地区、跨行业的招标投标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决定将权力归还全体会员和业界公众,健全共同评议评标专家有关机制。特此明确具体参与监督评议评标专家有关办法,以便利大家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关办法
◆ 被评议对象:通过协会组建和管理的评标专家库内的所有专家
◆ 评议人:各次招投标活动中当事的招标业主、竞标单位、代理机构都可以实施评议
◆ 评议组织:协会秘书处负责在评标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和回收《评标专家评议表》,各当事人也可以主动提交《评标专家评议表》。协会工作人员对相关评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 评议办法:
评议人可以对被评议对象进行三类评议,一是怀疑其公正性,并提出怀疑理由;二是投诉其违法违规及不公正行为,并附上有关证据;三是表示认同其公正性。
◆ 评议结果效用:
某一个评标专家获评一次怀疑,协会网站《共评专家》窗口《蓝黄红牌》栏目将公示其蓝牌纪录。一年内,三次蓝牌纪录折算为一次黄牌,三次黄牌折算为红牌;
某一个评标专家获评一次投诉,并经协会核实证据,该专家的自我辩解不能获得当事人和协会专家委员会的认同的,协会网站《共评专家》窗口《蓝黄红牌》栏目将公示其黄牌纪录,一年内三次黄牌折算为红牌;
某一个评标专家获评一次投诉,且性质触犯有关法律的,经协会核实证据,该专家的自我辩解不能通过当事人和协会专家委员会的认同的,协会网站《共评专家》窗口《蓝黄红牌》栏目将公示其红牌纪录;
凡是获得一个红牌公示的专家,协会暂停其评标专家资格,并提交协会理事会讨论进一步的处理办法,然后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协会,并可以按照程序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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