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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博厚镇人民政府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得六村委会财主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 公告

来源: hnxl123456  发布时间:2020-07-16 18:18:00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临高县博厚镇人民政府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得六村委会财主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编号:

三、公告性质:政府采购

四、企业类别:

五、项目所在地区:临高

六、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得六村委会财主村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4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L2020-0616-05

项目名称: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得六村委会财主村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3088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3088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编号:HNXL2020-0616-05

2、 建设地点:临高县博厚镇得六村委会财主村。

3 、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道路硬化长791.1米,路面宽3-3.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水泥67.1平方米。

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 、控制价为:653088.19元。

6 、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7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其他在建项目职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本项目要求所有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征税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征税章并提供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并提供原件核验)。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7 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402房

方式: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到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402房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5号中国(海南)豪达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楼开标室5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5号中国(海南)豪达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楼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原件须交给采购人保管,支付地址为:

公司名称: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银都支行

账号:2201001009200156976

7.2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盘,PDF格式)电子版必须要与纸质版的一致;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高县博厚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高县博厚镇         

联系方式:王工 0898-2854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兴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402房             

联系方式:辛工 0898-66892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工

电 话:  0898-668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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