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水源地有毒有害生物特征的海水供水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科研团队)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公告
来源: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6 10:32:41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基于水源地有毒有害生物特征的海水供水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科研团队)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DZSF-2026-001
三、公告性质:建设工程
四、企业类别:
五、项目所在地区:儋州
六、详细内容:
根据儋州市水利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推进儋州市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顺利实施,儋州市水利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基于水源地有毒有害生物特征的海水供水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建设(项目编号:DZSF-2026-001)”科研项目研究工作,为项目水环境安全与风险管控提供科技支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科研团队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水源地有毒有害生物特征的海水供水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科研团队),经费来源于儋州市排浦镇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工程中的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资金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经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于水源地有毒有害生物特征的海水供水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建设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及海南省海洋灾害防控相关部署,对标《海南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赤潮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破解赤潮、水母暴发等有毒有害生物对海水养殖供水的威胁。项目主要查清海南省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工程取水口海域有毒有害生物的本底种类组成与时空演替规律,研发针对海南本地主要致灾生物的快速检测技术,量化有毒有害生物在“取水口—预处理站—输配水管网”全过程的种群变化规律,建立分级预警阈值和应急响应预案,为海南省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工程提供可操作的有毒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支撑。(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为准)。
2.3项目地点:儋州市
2.4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期限为研究实施周期,周期内乙方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并通过结题验收(专利论文以取得专利受理、论文录用通知书作为结题验收条件);专利授权、论文正式发表属于乙方结题后持续履约跟进义务,不受12个月服务期约束。(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研究内容为基于水源地有毒有害生物特征的海水供水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含四个子研究内容,分别为取水口海域有毒有害生物本底特征与种群演替规律;有毒有害生物特异性分子探针设计与快速检测体系构建;供水全过程毒性风险评估;供水安全应急响应体系方案制定。包括现场调研取水口海域有毒有害生物本底特征、构建取水口有毒有害生物基础数据库、研发取水口海域常见有毒有害生物的特异性分子探针、全流程供水中毒素综合毒性评估、构建分级预警与标准化应急响应方案等,以及配合甲方科研工作小组开展技术研讨、阶段性评审、成果署名、科研报奖支撑材料整理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考核指标以招标人发包人要求及合同为准)
2.6招标控制价:185.00万元。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以及后续专利审查答复、论文跟进、成果配合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间接费用等,报价不得超出该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近三年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败诉或被投诉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7投标人知悉并承诺:(1)若投标人已被海南水发依据《合作企业灰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尚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次,及发包人所属企业在限制期内组织的各类采购活动。投标人应自行核查是否处于集团黑名单限制期;如隐瞒相关情况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办法实施信用惩戒。(2)若本单位中标,在项目履约期间应严格遵守《合作企业灰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如履约过程中发生符合该办法应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发包人有权按办法规定程序认定,将承包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内,发包人及所属企业可依据办法对承包人实施业务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后续招标、非招标采购等交易活动。合作企业黑名单由招标人(或代表)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11月6日12时00分至2026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获取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1楼(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形式,需以下资料获取文件: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注:以邮箱形式获取的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huashuohn@126.com,并电联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7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 7 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市水利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松涛路与伏波西路交汇处海南水发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23330358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1楼
联系人:莫工
电话:0898-6537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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