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同心家园”三十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
竞争性谈判 公告
来源: 中一(海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24 22:06:04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同心家园”三十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
二、项目编号:ZYHN2020-041
三、公告性质:政府采购
四、企业类别:招投标代理企业
五、项目所在地区:三亚
六、详细内容: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中一(海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对三亚市“同心家园”三十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1、项目名称:三亚市“同心家园”三十四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
2、项目编号:ZYHN2020-041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552.92㎡(约24.83亩),拟建4栋住宅楼和1栋社区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0457.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164.48㎡,地下建筑面积为11293.35㎡),建筑总占地面积4170.27㎡,主要建设包括208套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务点、社区服务中心及地下设备用房、停车场、人防工程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停车位、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并对建设用地原有的青苗进行补偿。
5、采购预算:765900.00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上限为:293100.00元;水土保持监测费上限为:123100.00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上限为:3497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及上限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采购范围:项目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取得验收备案证明之日止。(方案编制服务期20日历天;监测服务期贯穿整个施工期,每个季度末提交当季监测季度报告,工程完工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服务期项目竣工验收后2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9、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提供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保水利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在本单位2020年9月至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或以上合同额不少于80万元的水土保持咨询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须提供2017至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且都处于盈利状态。(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未满足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8)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是否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权利,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处于以上情形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处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http://www.hntba.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7日(9:00~12:00,14:30~18:00)
(2)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银农公寓楼201房
(3)联系人:王工 电话:19130731335
(4)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5.1)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提供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5.3)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5.4)水土保持咨询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5.5)提供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5.6)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5.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格式自拟);
(5.9)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声明函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格式自拟);
(5.10)响应文件材料为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格式自拟);
(5.1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
(5.12)如果法人代表购买标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购买标书携带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9:00(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0年12月30日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5号中国(海南)豪达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楼第1开标室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系人:冯昊
电话:18876108899
代理机构:中一(海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银农公寓楼201房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130731335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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